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国产精品研究,2018年研究生院拟对研究生培养国产精品讲座给予经费支持,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国产精品讲座是指由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面向教师和研究生举办,由校外知名学者讲授与研究生培养教育相关的国产精品报告和知识讲座(以下简称“国产精品讲座”)。
第二条 部门职责
(一)举办部门负责拟订国产精品讲座的举办计划,审核讲座的主题、内容,协调、组织、实施国产精品讲座具体环节,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共同对国产精品讲座进行宣传报道。国产精品讲座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举办部门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总结并提供总结、图片电子档。
(二)研究生院负责国产精品讲座的审批、经费支持和对总结材料存档。
第三条 审批程序
国产精品讲座的举办部门应提前至少1周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产精品
研究生培养教育国产精品讲座经费审批(备案)表》。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国产精品讲座经费申报必须按照规定期限、程序向研究生院进行申报。
(二)国产精品讲座的内容应对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教育、国产精品科研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国产精品讲座的主题、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国产精品讲座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或偏离主题,举办部门应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要中止报告),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事后如实总结,并提供相关存档材料。
(四)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
第五条 经费支持
举办讲座的部分经费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国产精品讲座接待费用由举办部门支付,讲课费由研究生院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讲课费参照《关于转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7〕14 号)中的相关标准,国产精品讲座讲课费标准:院士级别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每场不超过3000元,其他校外知名专家学者每场不超过2000元,超出研究生院审批经费部分由举办单位承担。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由国产精品
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国产精品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国产精品
研究生培养国产精品讲座经费审批(备案)表》